| Building Market Reputation for
Open & Fair Trade and Stable Economic Order
健全的市场信誉要求独立的企业制度、有效的市场竞争、良好的社会信用、健全的法制基础、规范的政府职能。
标识一个市场信誉度,需要从五方面考察:
■ 企业在多大程度上责、权、利到位并得到相应的法律保护?
■ 市场竟争的公平性、充分性、有序性在多大程度上受到垄断和其他制度性的制约?
■ 社会诚信水平能多大程度上支持市场信用体系的有效运作?
■ 市场法治环境现状与公众期望值有多大差距?
■ 政府职能在多大程度上达到规范化运作?
各国的发展经验表明,政府信誉是建立并完善市场信誉的必要前提。良好的政府信誉不仅强化市场信誉,而且还能够强化企业信誉和地域信誉。
各国的发展经验也表明,发展中国家市场信誉薄弱是直接限制其财富创造与承载主体——企业与地域发展力度和空间的根本缘由。
各国的发展经验还表明,市场信誉是衡量市场化程度的最为有效的标识,是对内建立稳定的经济秩序、对外确立平等、开放国际贸易地位的最为核心的制度性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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